内容预览: 独墅湖校区各有关部门、院(系): 为进一步加强本校区的管理,努力构建文明、和谐的新校区,独墅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,本学期继续实行校区总值班制度。现将2007年8月27日至2008年1月21日的值班表及其相关要求予以公布,请各有关人员认真遵照执行。 一、值班要求与注意事项: 1、值班人员负责(或与相关部门联系)处理、协调值班期间发生的所有事项。 2、值班人员须自备一定数量的现金,并带好相关的通讯联络手册。 3、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(值班电话、手机或小灵通)于畅通状态。 4、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对学生宿舍、学生食堂、教学与实验室区域进行认真巡视,注重……